新帽子,新衣服。用力,大力,奮力,暴力地,活一個新的樣子。踏破布鞋找不到一件夠Hi的T-shirt,很挫敗,所以偷跑去看《花吃了那女孩》,在絕色,兩百六十塊大洋。即使戲院的空調噴著難以入戲的寒氣,最後還是難逃被坑殺的命運;她是一個暴乳小妹,她打鬧裝熟,她行雲流水,我帶走了兩面穿的黃色T-shirt,七百塊大洋。有那麼點後悔,也許不久我也會開始網拍。D'oh!
不過Homer那頂帽子我還蠻愛的,四百塊大洋。現在,我也沒錢看表演了,再見了,林懷民和他的花語,還有巴哈的無伴奏大提琴協奏曲,我們來世再會。慢慢世俗起來,是好事吧?
Meredith可以是一個很妙的朋友。"Ma ma se, ma ma sa,..." 她瞪大眼睛看著我,不敢相信兩張嘴裡唱著同一段30年前的超級單曲;那段經典的Indian chanting,能字句不差地跟上,大概就眼前這人了。她從紐西蘭回來,可身上沒有一點草味、羊味,反而一身金色全露背的洋裝讓周圍的空氣染了色。大方不扭捏,又是一個愛好Taquila車輪戰的女孩。好強又自知分寸,無愧百萬名車業務員的身分。現在我不記得後一個擁抱(還是親吻?),我甚至想不起來她的臉。不強調,不重要。
那是一個有趣的晚上,她的皮膚光滑柔嫩。記得這樣就很夠了,是不?只要今晚在夢裡能安穩,不是一直,找,那麼一切都好,都夠,都值得。《花吃了那女孩》的音樂,美到「耳朵流油」,
Sometimes you've gotta roll the hard six.
Friday, September 19, 2008
Frakkin' Cap [18SEP08, Day 275]
Posted by
Frakr on Duty
at
4:55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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